86书屋 > 玄幻小说 > 诸天从神雕开始悟道成神 > 第151章:北丐洪七公
  现在最重要的事就是找蛆虫。

  蛆是由苍蝇的卵孵化出来的。在有机物被细菌腐蚀和氧化作用下产生了气味,苍蝇被气味吸引后产卵,只要温度和环境适合,苍蝇只需要半天到一天的时间就可以孵化。人及动物在死后,尸体腐烂则也会生蛆。

  那么苍蝇卵变成蛆需要多长时间。

  双翅目中蝇的种类很多,以家蝇为例:温度28℃时,产卵12小时后,成为幼虫(蛆虫),幼虫期5~~8天,蛹期3~~5天。(人工饲养)

  在夏天,一般苍蝇产卵后,3~~7小时既能孵化成蛆虫,大约10天左右完成一个世代。

  现在的天气不是很热,所以为了更快收集大量的蛆虫,只能自己创造环境让卵快速成蛆。

  买了几块肉腐肉放在外面,然后下面用蜡烛的温度加热着,温度太高,腐肉就会煮熟。

  蜡烛的问题再加上一定的距离刚好适合。

  接着就看到大量的苍蝇飞上腐肉,现在最重要的时间,所以要尽快搞到蛆。

  孩子的父母觉得这个方法很恶心,但是为了保住孩子的腿,再恶心也要做。

  他们的房子已经烧毁,江辰拿出钱给他们重新建造。

  江辰的钱都是杀了恶人得的,所以不义之财,做点好事也是应该的。

  还有一点就是制造冰块,然后把烧伤的腿放到冰块上。

  江辰并没有弄醒孩子,如果他醒来巨大的痛苦不是他能忍受的。

  还有江辰已经花钱让人去镇子抓药回来,有些草药是外敷的,有的是熬成药内服的。

  现在一切事情都尽力去做,孩子的腿能不能抱住,他自己也不清楚,现在就等奇迹出现了。

  用药水一直浸泡着腿,防止伤情恶化。

  第二天醒来,看到腐肉上已经有细细白白的东西在爬,那就是蛆。

  现在蛆虫还小,等下午再看看。

  到了下午蛆虫似乎有些成长,等到晚上子时前如果蛆虫的大小没有达到理想就将就用了。

  这孩子的伤势等不了。

  江辰和孩子父母守着孩子,江辰点了孩子睡穴,暂时他无法清醒。

  江辰盘坐在椅子上修炼“龙象波若功”,时间慢慢过去。

  一个时辰后他睁开眼睛。

  “你们去看看蛆虫变大没有。”

  女人出去看,很快回来!

  “似乎比白天大了一些。”

  “那你们去一只只挑到罐子里面。”

  “哦……”

  两人虽然觉得恶心,但是为了孩子的伤势他们什么都敢做。

  过了好一会,他们终于回来了,男的手里拿着一个罐子。

  “少侠都收集好了。”

  江辰接过来打开盖子一看,里面密密麻麻米黄色的蛆虫动来动去,看起来十分恶心。

  可以开始了!

  他把孩子的腿从药水小心拿起来,等上面的药水干了,他把蛆虫倒在他腿上。

  孩子父母转过身子不敢去看,场面有点恐怖。

  看着密密麻麻的蛆虫在腿上爬动,江辰也有些恶心。

  蛆是无脊椎动物昆虫纲,双翅目动物的幼虫,由于头部及口器极度退化,故称无头幼虫。如蝇的幼虫——蛆,即为无头幼虫。墨西哥医学专家临床研究证明,蛆虫在吞噬腐肉后的排泄物中含有杀菌的盐,体内还有抗生素和提高患者免疫力等有助于溃疡伤口愈合的物质,从而避免患者因肢体溃烂而进行截肢手术。

  所以蛆是没有牙齿的,所以不会损伤好的肌肉的。

  时间慢慢流逝,两个时辰很快过去。

  江辰觉得时间差不多了。

  于是让他们把蛆虫挑捡走,孩子的腿完全显露他们面前,坏的肉都没有了,剩下的都是好的肉。

  江辰小心点敷上草药,这草药有生肌消炎的作用。

  江辰一边敷药一边让他们好好看着,明天开始换他们来做。

  现在他们住的房子还是和村民租的,他们的房子还在重建中。

  这对村民对江辰是感激涕零,如果不是他,他们的孩子就没了,现在还帮他们孩子治疗伤势,这份恩情如何回报。

  江辰明天就要走了,敷完了药,看着孩子喝完了药,他就回去休息了。

  到了半夜听到孩子的痛喊声,他醒了能感觉到痛苦了。

  就在孩子父母不知道怎么办的时候,江辰出来了,他走到孩子身边,在他身上点了几下,他又昏睡过去。

  “之后如果他乱动就把他身体按住,不要让他动到腿。”

  “嗯。”

  第二天,江辰看着他们换完了药,觉得没有问题,就和他们辞行。

  快马加鞭,之前耽误不少时间。

  又是连续几日,他还没有走出山西。

  江辰不知道被他救治的那个孩子伤势这几天恢复不错。

  这日快要天黑前终于看到一家客栈,今晚不用再睡外面了。

  把马交给伙计,他走进了客栈,进了客栈,一个老乞丐引起他的注意,这个乞丐目光炯炯有神。气势不凡,不是一般的乞丐。

  江辰找了空位坐了下来。

  “客官吃点什么。”

  “一只烧鸡,一壶酒就可以。”

  “好的请稍等。”

  江辰的目光又落在老乞丐身上,这老乞丐一口鸡肉一口酒,十分洒脱。

  突然江辰发现他只有九个手指头,他心里咯噔一下,难道他是……“北丐洪七公”!

  洪七公一张长方脸,颏下微须,须发皆白,粗手大脚,身上衣服东一块西一块的打满了补钉,却洗得干干净净,背上负着个朱红漆的大葫芦。

  江辰更加确定他就是洪七公。

  洪七公好吃,这是毫无疑问的事,他可以为好吃而误了一件要事,事后砍下了自己的一只手指,那是表示惩罚,并不表示后悔,这一点不可不知,因为在断指之后,他好吃如故。

  以后,在美食和重大事务之间,叫他作选择,只怕他一样会就美食而舍要事,至多事后再砍一只手指,有什么大不了!

  他继承丐帮,使其继续成为武林第一大帮。无论黑白两道都十分敬重他。丐帮在他任内分成“净衣派”及“污衣派”,彼此争吵不休。为平息两派纷争,故决定一年穿污衣、一年穿净衣。每年轮流替换,由始至终都未能彻底解决问题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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